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8号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改革发展需要,我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管理规定,今年暂不受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申请。鉴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2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第26号公告)公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决定该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新管理规定实施之日。为方便该批工程咨询单位从业,减轻其负担,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期内,我委不换发新证,各单位可依据原证书和本公告从事工程咨询业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23日